刘晓庆坐牢是因为偷税漏税
2002年7月24日,刘晓庆因涉嫌偷税漏税,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被依法逮捕。经税务机关调查认定,刘晓庆及其所办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刘晓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等手段,偷逃税1458.3万元。加上滞纳金573.4万元,欠税2000万。晓庆公司的账号已被查封,银行196万元的存款全部被缴。刘晓庆在狱中一年多。于2003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刘晓庆个人取保候审后向税务部门补交税款。
刘晓庆因为偷税漏税被查结果坐牢。
以偷税罪判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罚金人民币710万元,以偷税罪判处被告人靖军有期徒刑3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纳税义务人,于1996年至2001年期间,违反税收征管规定,偷逃各种税款共计人民币6679069.6元。被告人靖军于1996年9月至2001年在被告单位任总经理的职务,主管财务工作,对任职期间单位实施的偷税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各年度的偷税数额占当年度应纳税额的比例均在30%以上,鉴于被告单位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已在法院判决前将偷税款全部补缴之情节,故对被告单位予以从轻处罚,对被告人靖军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2002年6月19日,刘晓庆因涉逃税,被拘押北京秦城监狱,并遭指控自1996年成立公司以来,公司逃税金额高达一千四百五十八万元人民币。2003年8月17日,刘晓庆获得好友姜文帮助保释出狱,前后失去自由共42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