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有一则新闻引起了很多网友的注意,就是有一个家长他举报班主任索贿,但是却遭到了其他家长的声讨,有网友就问这个事件背后是否另有隐情。这个事件背后的隐情就是其他家长,不光不举报违法的事情。还帮着作恶伸讨正义的一方。教师收受红包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不对的,但是现在有很多家长并没有对此事有太大的感觉,觉得教师收受红包是正常的,因此才会出现其他家长声讨这个举报班主任的家长的事情。
看到这个新闻,我内心是非常不舒服的,因为我觉得老师不能够说出家长的红包,这是一个非常正常的事情,教师的职责就是教书育人并不是收红包,也不能因为没有收到家长的红包而区别,对待其他的孩子这种事情是非常令人可耻的,也是违反师德的。这个教师收红包,家长举报他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但是可怕之处就在于其他家长并没有觉得教师做错了,反而觉得举报的人才是错的,这种价值观是非常令人可怕的,只会纵容很多老师肆无忌惮的收红包。
我觉得教师的职责就是教育孩子不能因为家长不给红包,而怎么怎么样,更不能要家长的红包。现在举报班主任的家长已经被刑拘了。让我感觉10分痛苦,至于案件背后有什么隐情,我并不想知道他有什么隐情,我只是针对这个事情讨论的话我觉得,老师不管怎么样都不能收红包,我无论你背后有什么隐情,收红包这件事情就是不对的。
你身为教师就一定要杜绝这个行为,必须要给学生以及家长做出榜样,这样家长才能够安心让自己的孩子在你的班里读书学习。希望以后这种现象能够减少一些。
是的,据“沧州教育”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北沧州市教育局12月3日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有学生家长举报华北油田十二处学校某教师违反师德问题,网络媒体以《因举报班主任索贿被泄露身份,河北一家长遭其他家长声讨并被浇了一盆热水,后因找家长“理论”被行拘20天》为题登载。
沧州市教育局核查组赴位于霸州市的华北油田十二处学校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查,华北油田十二处学校教师曹某某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情况属实,给予曹某某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教师岗位。
扩展资料
关于举报人身份被泄露问题:
经查,2020年9月26日16:10左右,举报人王某某给曹某某发微信,要求曹某某退还所送钱物。9月27日上午8时,石油分局(原华北油田教育培训中心,位于任丘市)接到关于曹某某有关问题的举报,调查组人员于9:30向曹某某核实相关情况,曹某某已意识到是王某某举报。中午12:30曹某某将被举报一事告诉了其妻子尚某某。之后,尚某某路遇某学生家长,向该家长透露了此事。
经查,举报人身份是由曹某某及其妻子尚某某透露的,石油分局调查组人员在调查过程中没有对外泄露举报人身份。
参考资料来源:界面新闻-河北沧州教育局通报“班主任索贿”:情况属实,调离教师岗位、校长免职
教育局通报班主任索贿,对其给予怎样的处罚?具体如下:
一,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做降级处分并且调离教师岗位
如今对于贿赂受贿等现象基本上无论是什么行业什么性质,国家以及地方政府都十分重视,毕竟贿赂是一种腐败的前兆,通俗点说就是收钱办事,受贿者通常具有在某领域有某些特权,恰好是“给钱办事”亦或是“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等,而华北油田十二处学校一位教师仗着职权,向人们玩起了贿赂与受贿的游戏,当然具体事项大家可以去看看更为详细的报道,而经人举报,教育局对该教师采取党内严重警告,并且做降级处分,与此同时调离教师岗位的处罚。
二,但凡是涉及贿赂,必将会被法律制裁
该教师因为是涉及贿赂,但因受贿金额不大才被处以严重警告,并做降级,调离等处分,但除了教师岗位,任何职业任何机构任何人,但凡是涉及贿赂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而在法律当中也有一项罪名为贪污贿赂罪。而对于贿赂与贪污罪的处罚,法律也一字一句写的清清楚楚,涉及贪污贿赂等行为的任何人和任何机构,组织。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受贿贪污金额在10万以上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则判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凡是罪,就会受罚。但凡是贪污贿赂,必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三,无论是什么职业,最好是不被利益不被金钱所迷惑
一身正气,不说非得做个看淡世俗的高人,不是说非要把自己抬得多清高,至少不被金钱所迷惑,不被外界诱惑所感染,无论是什么职业,都要做一个踏实的自己,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便是最好。综上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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