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
第八条: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群租房”,是将住宅通过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把房间分割改建成若干小间分别按间出租或按床位出租。
群租房绝对违法,因为这样的出租形式大幅度损害周边正常居民的生活质量,大幅度降低房产应有的合理价值。
群租以后,人员复杂进出人数众多,噪音、安全的影响我们就不谈了,三岁的孩子也明白是绝对错的。其次,由于人员背景复杂,数量众多,对物业带来的折旧也不是和普通住户一样的。
举个例子,3个人的正常住户和群租20人的住户,对小区绿化、电梯、门禁系统等等带来的折旧是一样的吗?那好,既然群租已经是非法了,是损害他人合法正常利益的缺德事情了,那学校宿舍改群租房可以吗?
太简单了,绝对不可以,医学院可以自己种罂粟给自己的学生、职工治病用吗?中国很多问题的根源在于很多人毫不顾忌他人的合法正当利益。
扩展资料:
群租房是城市化进程中的“顽疾”,由群租房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和各类纠纷、矛盾屡见不鲜。尽管各地纷纷出台措施,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多地多次对群租房现象进行整治行动,但群租房依然屡禁不止。究其原因,在于低收入人群对廉价住房的巨大需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群租房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京百家房产中介承诺杜绝群租
房东原本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房东曾接到过整改通知,但是并没有给有消防隐患的群租房进行整改,导致四名房客在发生火灾的时候不幸身亡,最后共计赔付受害家属275万元人民币,并且法院因消防责任事故罪对该房东进行了量刑,缓期执行。现在的人就是为了拿点钱可以做出很多事情,甚至不顾及人的生命,最后终将是害人害己。
当时该房东接到了消防整改的消息,负责管理消防的协管员觉得该房东的房子里存在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所以就向这位房东赵某发放了安全隐患督改单,但是赵某并没有把这件事当回事,所以就没有按照督改单上的要求来整改群租房,在过了半年以后,这位赵某的房子里里发生了火灾,并且当天发生火灾的时候是在深夜,基本上住户都在家里,因为这场火灾直接导致了四名住户身亡,经过一系列的判定,货源来源于赵某房子的一楼的电气线路导致的,线路因为长年没有人管而发生了短路并且引燃了周围的可燃物,从而引起了大火。
这种消防隐患明明可是检查整改的,但是也因为房东疏忽而造成了惨案,这件事情发生以后,给社会造成了很严重的负面影响,现在在外面租房子的人很多,中国有非常多这样的群租房,希望他们在外漂泊的时候能够住得安心,而不是像现在发生的这件事一样,让人感到恐惧,在火灾面前人是显得多么的渺小,这也警醒了大家在平时不管使用电还是用火的时候,都要注意安全,在家里尽量能够备下家用灭火器,出门在外一定要把有安全隐患的电路关掉,保证自身安全,保证小家的安全。
因为这件事赵某也反思很多,是因为自己让他们丧失了生命,在事情发生以后,赵某也是积极的配合警方的工作,并且第一时间做出了赔偿,也得到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他并没有推卸责任,这件事也确实因为他的疏忽,现在他已经及时的消除了安全隐患,并且被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
这件事虽然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但是也提醒我们生活中的隐患都要时刻注意,尽量避免火灾的发生,灾难是无情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让这个灾难不要发生,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
不合法的,只要干扰到我们的生活我们就有权捍卫自己的权益。你可以找物业协调,让他们加强管理,不行的话可以找相关政府部门协调仲裁。
你怎么一点分都不给,不给你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