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小赵(化名)冬夜跳海救人,将落水者护送上救护车后默默离开,司法局以其“重大立功”向法院提请减刑,正在缓刑考验期的他能否减刑成功?9月26日,在最高检举办的第49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中,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丁奕竹讲述了办案故事《拯救者》,披露了其中的细节。
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丁奕竹讲述了办案故事《拯救者》。
黑夜中的大连星海湾波涛汹涌,一名落水者在漆黑的水面挣扎。危急时刻,社区矫正对象小赵冲向海边,边跑边甩脱羽绒服,没有任何适应性准备,就一头扎进了海浪中。汹涌的浪头一次又一次将他淹没……几分钟后,落水者被成功拖拽上岸,两人都瘫倒在岸边。聚拢过来的群众七手八脚地给二人围上衣服,将落水者护送上了救护车。小赵却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在混乱中离开了现场。
小赵救人的视频被热心市民用手机拍摄下来发到网上后,引起社会关注,政府也给予了小赵“见义勇为”的嘉奖。当地司法局认为小赵“见义勇为”的行为构成重大立功,遂向法院提请减刑,但却迟迟没有得到回应。2023年8月,检察机关收到来自大连市司法局的法律监督申请。
检察机关联系法院后,当地法院表示:根据司法解释,缓刑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即便构成重大立功,也是“可以”减刑,而非“应当”减刑。而且,缓刑本身已是对小赵的从宽处理,全省从未有过对缓刑人员减刑的先例,社会效果难以预估。
那么,小赵这次救人,到底能不能构成“重大立功”?
检察机关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检察机关审看了小赵涉案的原案卷宗、矫正档案的记载,调查了社区居民对小赵的现实表现,以及见义勇为的奖状、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小赵本人的自书材料等情况。检察官在调查中询问小赵:“当时知不知道海水有多冷,有多危险,不怕上不来吗?”他脱口而出:“哪还顾得上那么多,海里是条人命啊!”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邀请救援专家重回救人现场。专家表示,12月的夜晚,海水温度不超过10度,风大浪大,5分钟人就会意识模糊,丧失自救能力。而小赵没有防护、也没有热身,往返80米救人。这是舍己救人,是以命换命!
2023年8月22日,大连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倾听各方意见。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件后一致认为,小赵的行为构成重大立功,建议减刑。
2023年9月14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检察机关出庭发表意见:对此案予以减刑,并非是对小赵过往错误的原谅,而是对他当下善行的肯定。检察机关办理的不仅是一个人的减刑案件,更是积极回应社会对善行的认可与鼓励,践行“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理念,引领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
法院当庭宣布,对小赵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缓刑考验期缩减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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