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是在不同事物或同一事物内部对立两极之间起居间联系作用的环节,根据最新消息称中介伪装房东9年骗走老人1050万,详细情况是怎么样的呢?中介费一般都是怎么收取的呢?和发迹号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中介是在不同事物或同一事物内部对立两极之间起居间联系作用的环节,根据最新消息称中介伪装房东9年骗走老人1050万,详细情况是怎么样的呢?中介费一般都是怎么收取的呢?和发迹号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中介伪装房东9年骗走老人1050万
据新民晚报新民网官方微博日前消息,今年近70岁的购房人周老先生深陷二手房交易骗局,在九年时间内,向中介陈某伪造的“房东”指定账户内陆续支付了1050万元购房款。
浦东公安分局民警表示,中介利用老人对房屋交易流程的不熟悉,人分饰两角,将千万钱财收入囊中并挥霍一空。
据警民直通车浦东官方微信号,目前,陈某已被浦东警方刑事拘留。
2022年8月,一直居住在外地的胡先生突然回沪查看位于昌邑路的父亲过户给自己的房产,意外地是钥匙竟然无法开锁,而好不容易进入房屋内发现正在装修中,满是疑问的胡先生立即来到了浦东公安分局梅园新村派出所反映情况。
民警初步调查后发现该处房产确系胡先生的父亲过户给他,且证照齐全。
另一边却“跳出来”一位周先生,据他所说自己支付1000余万元从胡先生的父亲手上购买了该处房产,只是尚未最终过户而已,双方各执一词。
民警本以来遇上一起房产纠纷,没想到后续的调查,愈发令人心惊。
2022年8月26日,民警奔赴安徽当地将涉嫌犯有诈骗罪的陈某捉拿归案,这场离奇房产纠纷的真相也真正浮出了水面。
原来当年的周先生虽然支付了意向金,但苦于无法及时筹集1000余万的房款,正一筹莫展之际。
陈某利用信息差及自身职务之便抓住周先生对过户流程不熟悉,以支付“追加定金”用于“原价留住房源”为由不断收取钱款。
如此离奇的购房方式自然引发了周先生的怀疑,于是刚巧离婚的陈某便利用自己与妻子王女士离婚的材料,伪造了王女士与胡先生父亲离婚的材料,更伪造了相应产证,营造了房屋产权人已经变更为王女士的假象。之后便通过王女士遗留的银行卡收取百万以上数额的购房首付款等费用。
房产证、聊天记录……,众多的虚假材料成功骗取了周先生的信任,他一直认为房屋处于交易过程,直到今年房款基本付清,正式换锁进驻装修。
可惜一切终成泡影,他辛苦赚取的千万房款早已被陈某挥霍一空。
事件在网络公布后,引发众多网友强烈愤慨。
中介费一般都是怎么收取的
1、中介费一般的收费规定是:房产买卖中介费的收费标准为房产交易额的0.5%至2%,房产租赁中介费的收费标准为半月至一月的成交租金额,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