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一名住家保姆高某某利用为失能独居老人李阿婆购买日用品的机会,窃取了李阿婆的微信转账密码,在一年多时间内多次盗取老人的钱款总计30万余元。近日,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静安法院以盗窃罪对高某某依法作出判决。
2025年11月底,李阿婆的家人回国探望时发现老人银行卡有三笔合计3.2万元的异常转账。家人向住家保姆“小杨”核实,“小杨”解释称其中1.2万元是工资,2万元是老人自愿给她的“奖励”。考虑到老人认知能力偏弱,家人怀疑这笔转账的真实性,要求保姆退款。保姆不情愿地退还2万元后被辞退。然而,保姆随后私自联系锁匠上门撬锁,谎称身份证遗落在屋内,锁匠察觉异样后报警。面对赶来的家属,保姆当场下跪苦苦哀求,承诺归还剩余1.2万元。家人一时心软选择谅解。但在后续梳理老人微信账单时,家人发现自2024年11月起,老人微信持续向保姆账户大额转账,初步核算总计超30万元,随即报案。
调查发现,高某某通过中介以虚假身份“小杨”入职,成为李阿婆的住家保姆。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高某某利用帮助老人购买日用品的机会获取了李阿婆的微信转账密码,并将大量钱款多次秘密转入自己微信,用于偿还债务和个人花销。到案后,高某某供述这些钱款主要用于偿还吸毒所欠债务,且大额支付均未告知老人或其子女。庭审阶段,高某某在家属的帮助下退赔了部分钱款,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检察官提醒,这类案件中,子女不在身边、失能失智、财产无人看管的老人极易成为家政、养老、金融、物流等行业人员的目标。这些人员利用岗位身份、信息优势和信任关系,对空巢老人、失能失智群体实施诈骗、盗窃等侵财类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家政机构应严格审查从业人员背景,防止有违法记录的人员上岗。子女应多关注独居、失能失智老人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定期核查账户流水,发现异常及时核实并报警。同时,老人不应轻易将支付密码、账户信息交给照护人员,大额资金变动尽量让家属知情。家庭、机构和社会需共同努力,保护老年人的财产安全,守护他们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