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徐民高速单曹段设站收费的批复》(鲁政字〔2026〕119号),同意该高速设站收费相关事项。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徐民高速单曹段设站收费的批复
鲁政字〔2026〕119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徐民高速单曹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6〕43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和国家同意我省部分地区执行国家中部地区政策标准有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同意新建的徐民高速单曹段收费期限30年。该路段设置收费站5处,名称分别为:终兴、龙王庙西、曹庄、复程北、曹县南。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