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7岁的内地男主播在澳门嫖娼后,因不满费用报假案诬告女子盗窃,最终被警方识破包内并无现金,反而被拘捕起诉。
10月29日凌晨4时半,涉案男子张某在澳门新口岸区某酒店房间与早前在赌场认识的女子进行了性交易。交易完成后,张某先行离开,女子发现他遗留的斜挎包后主动到大堂交还。但张某拿到包后声称包内3.1万港元现金全部丢失,并报警指称女子盗窃。
经过调查,澳门司警发现张某因不满性交易的费用而报假案,实际上其斜挎包内没有任何现金。司警以诬告罪将张某落案起诉,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被捕男子姓张,37岁,职业为网上主播。
澳门对报假案行为直接追究刑事责任,这与内地多以行政处罚处理的方式有显著差异。诬告罪一旦成立,可判处徒刑。张某的行为不仅占用了宝贵的司法资源,还构成了严重的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