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5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典型案例,聚焦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揭示了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后果,指导各地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持续深化融合履职,依法维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其中,包括潘某等25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根据基本案情,被告人潘某,男,1992年出生,无业。被告人范某,男,1996年出生,无业。
被告人潘某在线下推广网络应用小程序过程中发现,部分老年人有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现实需求,但手机网络应用能力较弱、风险防范意识偏低,个人信息容易被骗取。被告人范某了解到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可出售牟利。后范某伙同潘某等人,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9月期间,组建“村推”团伙,下设8个小组,在河南等6省10余个地市500余个村庄,以帮助老年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为幌子,骗取2万余名老年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人脸生物信息等个人信息,批量实名认证支付宝账户后由范某通过网络出售,非法获利180余万元。
2024年1月至2025年8月,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潘某等25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陆续向法院提起公诉,各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孟州市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潘某等25人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判决已生效。
检察机关精细化引导公安机关依法收集电子数据,从扣押的涉案人员手机中规范提取支付宝账户信息,剔除未完成实名认证的账户,从已实名认证账户中提取对应的公民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依法准确认定被侵害个人信息数量。对于其他参与“村推”的涉案人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违法所得达不到刑事追诉标准的,建议公安机关对其行政处罚。后公安机关采纳检察机关建议,分别由有行政处罚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